孝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
及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要求的通知
机关各单位,各人民法庭: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上级法院相继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院党组高度重视,由班子成员带队对机关和人民法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全覆盖,督导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巩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特别对廉洁过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经院党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省委六条意见及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廉洁过节的表率。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统一在元月16日下午,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省委六条意见,自觉严守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上级法院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好春节。
三、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大对廉洁过节情况的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特别是对节日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点名道姓曝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监督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四、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712-8301610。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