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同时,人民法院又是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关口,很多矛盾纠纷都可以通过前端诉源治理得以及时化解,开展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相关工作由此显得更加重要。9月6日,白沙法庭邀请白沙镇以及社区人大代表佘胜三、张凯来到法庭参加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原告田某与被告殷某系亲戚关系。2012年,田某受殷某的邀请一同前往佳木斯做工。完工后,殷某对田某进行了结算,共计下欠田某23370元劳务费,殷某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后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费。经过长达十年的催讨,殷某仍然拒不履行,无奈之下,田某将其告上了法院。
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自收到田某起诉状之日起,我庭就高度重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以及涉案标的额不大,白沙法庭充分发挥代表“家站”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并邀请了白沙镇以及社区的人大代表参与此次调解。了解相关案情后,办案法官与受邀人大代表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从法、理、情多方入手进行调解。经过“人大代表+人民法庭”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被告殷某也当庭履行了剩余劳务费的支付义务。至此,长达十年的催讨之路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矛盾多元化解方面,人大代表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同时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白沙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始终致力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始终坚持司法服务大局思想不动摇,将审判工作与辖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接下来,白沙法庭将充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同把诉源治理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接受代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