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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法院出台实施意见护航蓝色经济区建设

时间: 2012-07-09 15:50 点击量: 2662

近日,文登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强化“四个意识”、把握“五项原则”、突出“六类重点”的“四五六”工作思路,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强化“四个意识”,全面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强化“审判就是服务”意识。坚持把法院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合拍同步、同频共振,做到市委有部署,法院就有配套措施,经济发展到哪里,保障服务就紧跟到哪里。
  二是强化“群众工作”意识。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明确“法院不仅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法官不仅是执法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三是强化“司法效果”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工作作风,始终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切实运用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冲突,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加强与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力度,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把握“五项原则”,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的总要求,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在增强群众安全感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积怨。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始终把“调解优先”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坚持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地弥合关系、促进和谐。
  三是坚持行政案件协调原则。始终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统筹兼顾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努力促进“官民和谐”。
  四是坚持“保护诚信、制裁违约”原则。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经济主体纠纷案件,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依法保护诚实信用,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原则。深入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调对接”机制,加大参与“镇村集中议事”活动力度,积极促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
  三、突出“六类重点”,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一是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服务。坚持法制统一、透明和非歧视原则,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纠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特事特办,努力构建开放安全的投资环境。
  二是围绕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对市委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坚持事先当好参谋,事中搞好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力争将敏感性、群体性、政策性纷争解决在诉前,对进入诉讼案件,做到即诉即立,快审快执。
  三是围绕经济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供服务。依法审理执行好在推进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化进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对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或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尽力采取最佳方式给予调整和发展的机会,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强竞争力。
  四是围绕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提供服务。创新破产清算案件的审判机制,完善破产企业管理人制度,建立与清算组成员单位及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信息通报机制,全力配合市委市府做好职工稳控、安置工作。
  五是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提供服务。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注重平衡劳资关系,积极引导劳资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切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六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服务。妥善处理有关节能减排、水资源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等案件,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涉及海洋生物、港口物流、船舶制造等案件,推动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服务海洋产业的高端化、规模化发展。
  四、打造“阳光法院”,促进司法规范高效
  一是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围绕大局谋划整体工作。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审理和重大事件处置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在党委领导下解决服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完善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模式,通过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活动、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等方式,以监督促公正。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逐案发放监督卡,及时掌控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村居等社会各界发放《法院工作简讯》和《征求意见函》,广泛了解全市各行各业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从群众关切处做起,从群众不满意处改起,促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为全市蓝色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指导和协调力度,及时对新情况、新问题制订新思路、新对策。
  二是科学设置职能机构。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巡回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破产案件审判庭、法庭等部门的新建和调整工作,努力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和群众诉讼需求。
  三是打造高素质干警队伍。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