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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官的执行工作手记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21-08-17 15:23 点击量: 524


2021年4月16日17时许,我从孝感市办完执行工作回到办公室,发现办公桌上又有一批新立案的执行案件。于是马上放下公文包,查阅案卷。当看到申请人公司与其职工王某某因合同纠纷一案时,思维马上回到了2015年左右,该公司为了阻断其职工王某某继续占有和经营涉案房屋门面和房产,用两车渣土堵住了涉案房屋门面,并发了打闹事件。该事件先后经公安局、县纪委处理,均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该公司诉至孝昌县人民法院,被驳回诉讼请求后,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改判为售房协议无效,返还涉案房屋。作为执行法官的我,深感双方的纠葛之深、矛盾之尖锐。该案件的执行有可能涉及强制搬迁,很有可能造成具有社会影响的事件。

我依法该案进行了送达,并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某到庭。到庭时间被执行人未到庭,仅让其妻子到庭。其情绪非常激动,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了各种不合理的意见。我热情接待了其妻子,并耐心的做解释工作及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是效果不佳,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难道只能走强制搬迁?

几天后,我与被执行人建立了联系,先不谈案件的执行,而是充分了解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不服,站在他的立场多次为其解答为什么的案件会败诉,导致败诉的原因和与公司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并告知他救济途径。通过我多次电话沟通,其情绪明显平和,并承诺给他一点时间做其妻子的工作。我又多次与申请人某公司做工作,让其宽限一点时间,不要催促执行。2021年7月13日中午,我又打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被执行人王某某同意将涉案门面、房屋返还给申请人,并明确表示将涉案房产里的少量财产予以放弃。2021年7月14日,没有以往大型的搬迁阵容,仅我和两名同事来到了涉案房产,请来了开锁的人,在申请人的见证下打开了涉案房屋,发现仅有一些花盆。我对花盆进行了登记后,又打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劝其将花盆拿走或送给亲朋好友,但王某某明确表示不要花盆了。我还是要求申请人对涉案房产里的花盆保管一段时间,并将涉案房产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没想到,这个案件你们能以这样平和的方式执行到位,非常感谢!

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局是确保矛盾的最终化解和实现胜诉方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自今年3月19日,院党组安排我到执行局工作以来,为实现党和人民的新需求,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以做思想工作为主,以宣传和解答法律问题为手段,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所办理的执行案件,除极少数确无财产执行采取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外,都以主动履行达成执行和解结案,达到了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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