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巷法庭庭长陈新舟先后前往周巷镇司法所协商调解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并到绿林村村民委员会指导基层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除诉讼以外的另一种纠纷解决形式,这种形式具有便民性、亲和性,情理与法理相结合,能够更为柔和地定分止争,既能够有效地解决纠纷,又能做到不伤邻里和气。若经过调解后当场解决纠纷,那么可以制作一份人民调解协议;若有后期给付内容,那么可以在人民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内引导当事人到庭申请司法确认。
为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周巷法庭经常开展送法进山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针对特定群体感兴趣的、日常生活中接触得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课堂宣讲,如担保、民间借贷以及劳务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周巷镇属于劳务输出大镇,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外出务工,法庭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也不在少数,帮助农民工拿到应有的报酬是人民法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外出务工出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要及时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寻求现场解决,进行工资结算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结算单、工资欠条等关键性证据,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要在诉讼时效内积极地行使自己的诉权。
通过经常性地开展此类活动,不仅有助于宣传法治思想,化解矛盾,更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为诉源治理贡献法庭力量,为辖区内的和谐稳定贡献法庭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