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孝昌法院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思想,出台五项措施,认真审理好涉及大局和全县经济发展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和其它工作,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全县经济工作合力、合心、合拍。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优化环境的关系,要求全院干警树立“人人是形象、人人是环境、案案是形象、案案是环境”的责任意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做到以公正、文明、廉洁创环境,以环境促发展。
坚持“严打”方针,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孝昌稳定,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让县委、县政府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不受案件当事人的困扰,聚精会神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件,积极联系,主动商量,相互配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对涉及招商引进和有影响的案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法院审判活动,积极慎重的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按程序上报上级法院审批,并加大破产企业财产变现力度,同时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探索债权转股权、以物抵债等方式,使闲置的国有资产迅速活化,为招商引进创造环境。
慎重审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对涉村、涉校案件以稳定为目的,探索这类案件的审理方式,慎重受理,调解结案,和解执行,防止影响全县经济发展,防止引起基层政权的不稳定和动摇。
切实保护企业周边环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家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的水平,使审判活动更加贴近时代脉搏,更加服务经济建设,为开放强县招商引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法治的硬措施改善服务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企合同纠纷案件187件。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实行诉讼费、执行费缓减免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放水养鱼”,尽最大可能防止和减少企业停产、倒闭、破产,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执结涉企案件6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