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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企业“法治保姆”的几点思考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21-09-18 15:46 点击量: 3241

          做好企业“法治保姆”的几点思考

 

                肖中兴

 

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应运而生。这些矛盾如不及时予以疏导、化解,必将成为项目推进的“绊脚石”,企业发展的“拦路虎”。面对影响发展的种种“羁绊”,孝昌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深入开展联系企业“牵手行动”活动,甘做经济发展的“法治保姆”,为打造孝昌经济发展平台,塑造孝昌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构建“三项机制”,“牵手”企业出实招

 

建立联系企业活动专门机构。成立“法院联系与服务企业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与协调联系企业工作。确定工作方针。适时提出“宽严调养防扩”6字方针,努力完善联系企业司法机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结案;依法灵活运用“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办案效果,通过个案特别是大要案的审理工作来体现联系企业活动的实效。制定指导性文件。先后制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局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全力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10多个文件,逐步构建了全院参与、上下联动的联系企业规范体系。对涉及开发区企业纠纷的案件“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快速绿色通道”速裁机制。对涉及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诉讼保全案件,48小时内实施保全措施;对申请执行企业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24小时内予以控制。对资金困难但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量采取“活查封”的形式进行保全。联系企业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法院在联系企业活动中,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兼顾各方面工作,切实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既不搞那种完全游离于审判工作之外的“司法作秀”,同时也坚决避免不顾形势发展需要孤立地搞审判。联系企业与依法服务相结合。法院努力贯彻依法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开展依法能动司法活动,既积极主动地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又限定在法律柜架内;既遵循司法基本规律,又发挥和放大审判职能作用。

 

打造“六大平台”,“牵手”企业办实事

    建立会议联系平台,重在代表性。适时召开“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在全县范围内甄选了较具代表性的27家企业作为座谈邀请对象,基本涵盖了孝昌各区域、各行业、各种规模、各类资本结构的企业类型,确保法院能够有效掌握各类企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类型化需求。

 

   建立定点联系平台,重在针对性。通过与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畅通联络渠道,有效增强了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目前,该院共在各类企业中设立审判联系点23个,按需提供法律特色服务。

 

    建立定期联系平台,重在延续性。该院与开发区结对开展服务企业活动。成立了由院领导负责的专门联络组,每月保证有半天时间开展活动。

 

    建立信息联系平台,重在及时性。借助热线电话、专用电邮信箱、传真、视频会议系统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起方便快捷、沟通顺畅的企业涉法信息收集网络,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及相关审判领域对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的直观反映,及时发现和梳理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和环节,着力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定量、定性、定向研判,向各类企业寄发调研问卷。

 

 建立外部联系平台,重在外延性。今年以来,该院共就企业发展问题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5余次,受到各级党委、人大等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5件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宣传报道200余篇;与司法局联合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改善各类企业在孝昌投资环境。

 

建立上门联系平台,重在互动性。该院青年法官诊疗团主动走访位于开发园区的高科技企业以及新型制造业企业,举办“法官评案讲堂”等法制讲座,组织企业法务人员观摩庭审,上门培训相关企业人员。院领导亲自带队问需于企、组织服务非公经济专项活动、推出“审务进企”实事工程等等。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制度,开展针对性服务。加强与重点小微企业“一对一”联系力度,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变事后解决为提前预防,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堵漏”,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凸显“护帮促”,“牵手”企业重实效

 

主动服务危困企业,在“护”字上下功夫。密切关注辖区内、行业内重点企业的破产纠纷案件,健全大要案报告和集中管辖工作机制,加强对该类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地方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开放型经济,在“帮”字上下功夫。根据县委提出的“六个孝昌”、加快建设全省山区经济强县要求,努力将司法服务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相结合。举办服务企业座谈会,了解当前形势下企业的经营困难、司法需求等,及时制订了贴近外商、外企特点的司法服务措施,并在法院试点设立专门的涉企合议庭。主动服务创新性经济,在“促”字上下功夫。搭建服务平台,开展“营商发展环境”年活动,大力宣传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保障的服务举措。加强对涉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调解,促进矛盾纠纷的和谐解决。加强各类企业债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促进企业资金回笼、周转,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加强对辖区企业的跟踪服务,对重点企业采取“送法上门”模式,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放水养鱼”,尽最大可能防止和减少企业停产、倒闭、破产,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今年以来,共执结涉企案件6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作者系孝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