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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人有情 司法救助暖人心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2-07-15 10:17 点击量: 641

“感谢孝昌县人民法院领导,感谢法院执行局领导,帮我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7月12日上午,执行申请人胡某将一面写着“一心一意为百姓  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孝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上并连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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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与张某于2018年4月16日发生自行车与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胡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因双方没能协商好赔偿事宜,故胡某将张某起诉至孝昌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该协议生效后,张某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偿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张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其妻也因病去世,家庭条件艰苦,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财产。在法院执行中,张某靠着向亲戚朋友借款3万元赔付了首期给付给胡某的赔偿款。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第二期、第三期赔款期限已过,张某没有履行。而胡某的家庭也很困难,丈夫因肝癌去世,女儿因溺水去世,膝下只有一个十六岁在读的小儿子,自己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面临身体的疼痛,还要面对没有收入供儿子上学的困难。

为尽快解决双方面临的经济困难,根据“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要求,孝昌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服务”,用心用情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基层的关键事,推动实践活动与法院执行工作职责任务同时发力,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做到凝聚权重、温暖人心。孝昌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对上述特殊困难群众,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方式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经合议庭评议,孝昌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胡某司法救助,最终胡某获得省级司法救助金,胡某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为了表达对人民法院的感谢,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上。

    当事人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充分展现出了孝昌县人民法院“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效果,也展现出人民法院为人民着想,用心用情为群众办事,想方设法替群众纾困。下一步,孝昌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执行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