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调研宣传 > 文件规章

法院干警言行六项禁令

时间: 2012-10-09 09:35 点击量: 849

   

孝昌法〔2007〕11号

孝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干警言行六项禁令

1、严禁单独会见当事人、代理人和接受任何有违司法廉洁的吃请、礼物及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严禁泄露工作中获知的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情况和其他非公开的信息。

4、严禁进入有违法官职业道德的场所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5、严禁特殊公务接待以外的工作日午餐和履行职务时喝酒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6、严禁趁个人及亲属婚丧嫁娶之机敛财。

如有违反,逢报必查,每查必果,并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纪律作风  六项  禁令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07年3月14日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