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昌法院邹岗法庭受理了一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经依法审查,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裁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该案的审理,是邹岗法庭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民事案件又一具体体现。
2018年10月25日下午三点左右,唐某在湖北省某家纺有限公司上班过程中,被压棉机械将左手压至重度伤残,后因治疗及相关伤残赔偿产生纠纷,唐某遂请求邹岗法庭予以解决纠纷。法庭建议双方先由邹岗镇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处理。在法庭的支持和指导下,邹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促成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依纠纷双方申请,为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力,邹岗法庭迅速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程序是否合法、自愿等情况做了详细审查。经审查认为,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即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近年来,邹岗法庭强化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并通过司法确认,化解了大量民事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