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徽的王女士因为在抖音上看到养殖土元致富的案例广告,并被“市场缺、品质优、易养殖、价值高、回报快”的宣传标语所吸引,在自己毫无经验的情况下签署了养殖合同,对方提供种苗和技术并负责回收,王女士负责养殖,而在王女士购买土元种苗收货三天后,土元种苗全部死亡,导致王女士血本无归。
王女士同种苗提供方协商要求退还部分费用,对方则认为是王女士自己的原因导致种苗死亡,不予赔偿。协商一阵后无果,最后对方干脆联系不上,王女士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了,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签署养殖合同为由拒绝受理,王女士便将对方起诉到安徽某区法院,法院受理后发现王女士起诉对象错误,被告不适格,案件被驳回。
不服气的她,第二次起诉并请了律师作详细调查,法院再次受理后发现被告公司在王女士起诉前已被注销,案件再次被驳回。
公司注销只能起诉股东,王女士只好第三次起诉,这次将被告诉至孝昌法院,本院受理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觉得双方当事人都具备诉前调解的可能性,于是案件启动诉前调解,经过十几天的调解后,案件顺利调解成功,王女士在本院调解员的帮助下于10月23日顺利收到案款1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电视等媒体上充斥着不少涉及种植、养殖回收合同关系的各种食用或药用动植物养殖“加盟”的广告,主要受众为广大农民,吸引不少想在家发展种养的农民朋友前往考察、购买种苗及技术资料,但是这些种养回收业务存在不少风险。在此,法官向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想从事类似的养殖时,一定要认真细致实地考察和逻辑分析,切勿被低投入高回报的宣传蒙蔽,甄别市场上充斥的虚假宣传等种植、养殖回收加盟陷阱。在进行相关业务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以便于在遇到类似陷阱后及时维权,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