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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执行工作中老年当事人的一点体会

来源: 孝昌法院 时间: 2016-02-17 11:35 点击量: 1750

    近年来,城关法庭执行工作中,申请人、被执行人为老年人的案件增多。经干警的长期努力,案件均得以执结。其中的辛酸苦辣不足多说,有些做法也许可供参考。

    老年申请人空闲时间多,一旦申请,往往很专注,经常电话或到庭催执。来到法庭,他们就有讲不尽的冤、道不尽的屈。对待他们一要耐心和气,多与他们拉家常,有意识地消解他们的怨气,引导他们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纠纷。二要不厌其烦地做对方的工作,争取执行有进展。三要主动联系申请人,及时反馈案情,随时安抚申请人情绪。
    老年被执行人劳动能力下降,收入减少,通常缺乏履行能力。又因引起纠纷的原因复杂,被执行人对裁判不免仍有抵触,故对履行义务多取消极态度。他们另一特点是以遇事认理而自傲。别人说他不守法他好似无所谓,但说他不通理不讲理他就受不了。一方催执不止,另一方软磨硬泡。强制措施的杀手锏难以出手。平息冲突还得另觅它途。我们一是多上门,耐心听取被执行人的絮叨、委屈,从中了解他们崇尚什么、鄙夷什么,再适时适度地用他们引以为傲的观念比对他们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在轻松的氛围中使他们明白不守法与不讲理的关系。道理讲清了,他们便自然而然地从讲理而达到服法的层面。至此,化解矛盾便水到渠成。如吴某(71岁)申请执行陈某(70岁)健康权纠纷案,起因是二人在一茶馆娱乐,吴某无端骂人,惹恼了陈某;陈某按耐不住,抓起几颗麻将扔去打伤了吴某。在派出所,陈某子女愿意出4000元了事,吴某子女咬定要10000元。双方不欢而散。法庭缺席判决陈某赔偿2124元。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陈某及老伴刘氏对赔偿数额不置可否,直接说对方简直是讹诈,并且现在是靠低保过日子无钱可赔,即使有钱也不赔,要抓要关随便。执行法官从陈家墙上的老照片看出陈某年轻时参过军,借此,与陈某拉起了家常。交谈中,陈某如数家珍,曾经帮村干部处理了多少矛盾,言谈之间,陈某露出了得意的神情,刘氏也反复强调自己绝非耍赖。次日,执行法官再次登门。刘氏提出当初在派出所自家赔了礼又要赔钱,对方当场拒绝了,现在要求吴家必须为骂人先赔礼道歉,我们才同意赔钱,否则免谈。执行法官返回途中来到派出所找到民警,了解到刘氏所言不虚。趁吴某之女来庭催执之机,向其反馈了陈家的要求,并要其告诫其父不能因为日子宽裕了就在外耍性使气。吴某之女也承认他们确实有争一口气的意思,并请法官向陈家人转达歉意。法官再次来到陈家,说明了吴家的意思后,刘氏便答应让儿子出资赔钱。今年一月五日,刘氏冒着严寒把钱送到了法庭,并表达了自己对以前的种种行为的歉意,以及对法官的耐心细致工作表示感谢。
     其二是利用第三方与双方当事人熟络,双方都信任的优势,使其参与协调,促成双方和解。法庭在执行黄氏堂姐弟(均已年过七旬)合同纠纷案中,了解到殷家墩社区一干部黄某与双方素有往来,且与义务人是本家、邻居,便请黄某出面协调。两年间经干警和黄某数十次登门,义务人黄某及老伴季氏被心服口服,立即发动子女资助,筹集了部分资金,与其堂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通过上述两案,我们认识到,对待既无存款、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老年被执行人,不能指望通过来硬的以毕其功于一役。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在解开被执行人心结的基础上,仍要不厌其烦地登门,使他们认识到欠债不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抓住他们在法律问题上能赖则赖、在道德问题上不能示弱的心理状态和价值取向,促成他们及其子女自觉自愿地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来维护其家庭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