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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分工的通知

时间: 2014-07-17 10:31 点击量: 7384

   

孝昌法〔201411

孝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单位、各人民法庭:

根据孝组发[2014]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的分管工作做出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

肖中兴  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裴洪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法院日常工作,负责基建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警大队。

陈泽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全院立案信访、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工作,分管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李爱国  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全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城关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王店人民法庭、白沙人民法庭、小河人民法庭、邹岗人民法庭。

闵新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全院刑事审判工作,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审判庭。

陈晓安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负责全院执行工作,分管执行庭、综合协调股、财产调查股。

武振林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负责全院司法技术、机关服务、环境卫生工作,分管工会、司法技术科、机关服务中心,协管法庭基建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全院人事、工资、老干、计生、党建、文明创建、岗位目标考核工作,分管政治处、法协、共青团、妇联。

余春明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管行政审判工作。

                       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法院工作    领导分工    通知

抄送:市中院,本院领导。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715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