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关切和要求,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从11月15日起,在法院信访大厅设立值班点,推行院领导周值班接待制度。
一、值班院领导负责应急处理当周的紧急突发事件。负责本周的工作纪律督查、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等工作,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
二、值班院领导负责接待当日院内的日常性工作,确保审执等工作正常开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三、倾听并注意收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指导法院各部门、各人民法庭不断改进工作。
四、院领导每次轮流值班时间为一周,特殊情况另行安排。值班院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遇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五、如遇工作、出差等矛盾,由院长协调或院领导之间自行调整解决。
六、本制度自2011年11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