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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衔接 两个配套 经区法院大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时间: 2012-07-09 15:49 点击量: 2249

   近年来,经区法院积极转换工作思路,通过推行“三个衔接、两个配套”,大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近日,经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省内唯一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基层法院。其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与诉讼审判相衔接,及时化解矛盾
  聘请4名从市中院审判岗位退休的具有丰富审判、社会经验的老审判员担任调解员,常驻调解中心从事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简单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在区群众工作服务大厅派驻人民调解员,进行涉法案件调解。截至目前,人民调解中心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51起,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形成时或诉讼前,牢牢抓住了处理矛盾纠纷的主动权。
  二、与执行工作相衔接,提高执行效率
  经调解中心解决并经司法确认的纠纷,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以及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简易小额案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前提下,通知当事人到人民调解中心做说服动员工作,或用电话、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力争不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能在最短时间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
  三、与接访工作相衔接,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在区群众工作服务大厅派驻2名人民调解员,院机关人民调解中心安排2名人民调解员,分别配备1名速录员,两处人民调解员轮流带领年轻法官进行接访活动,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认真调查、答复,通过耐心细致、准确通俗的辩法析理,促使来信来访当事人息访息诉。
  四、与速裁机制相配套,高效化解矛盾
  抽调有一定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2个速裁合议庭。对经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和当事人不同意审前调解的简单民事案件,以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进行快速审理、快速裁决,简化了司法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
  五、与巡回审判相配套,构建大调解机制
  在两个镇、三个办事处设立巡回法庭,以巡回审判为平台,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村居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联络,组织人民调解员基层调解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的调解工作,构建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的大调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