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明,男,1964年7月生,湖北安陆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4年07月至1990年07月,湖北省安陆市实验小学教师
1990年07月至1993年11月,湖北省安陆市委组织部科员
1993年11月至1996年11月,湖北省安陆市委组织部调研科副科长
1996年11月至1999年01月,湖北省安陆市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
1999年01月至2002年05月,湖北省安陆市榨乡党委副书记
2002年05月至2005年01月,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年01月至2008年04月,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8年04月至2009年08月,湖北省安陆市公安局政委
2009年08月至2011年11月,湖北省孝昌县公安局政委
2011年11月至2014年04月,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