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公正判决,帮我追回了16年的血汗钱!”近日,杨某某专程从外地赶来,将一面绣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鲜红锦旗,郑重送到了孝昌法院邹岗法庭杨毅法官手中。这起跨越16年、历经波折的劳务合同纠纷案,终于在法律的守护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2008年,杨某某在天津某工地为吴某某提供劳务,完工后吴某某出具了一张28000元的欠条,却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16年来,杨某某无数次奔波在讨薪路上,电话催讨、上门沟通,甚至被吴某某拉黑屏蔽,却始终没有放弃。他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欠条原件、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只为守护自己的劳动成果。2024年1月,杨某某再次通过电话催款,吴某某虽口头承诺“核算后支付”,却再次食言。无奈之下,杨某某于2025年3月将吴某某诉至法庭,要求支付劳务费及相应利息。
庭审中,吴某某以“杨某某非适格主体”及“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试图逃避责任。面对争议,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抽丝剥茧、细致审查:虽然欠条未载明债权人姓名,但杨某某持有欠条原件,且结合2024年的通话录音等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杨某某主体适格。针对“诉讼时效”这一核心争议点,法院明确指出,因欠条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杨某某可随时主张权利;2024年1月的催款录音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重新计算的时效并未超过法律规定,因此杨某某的起诉完全合法。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吴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杨某某劳务费28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经法院执行,杨某某终于收到了这笔拖欠了16年的劳务工资。当钱款到账的那一刻,这位朴实的劳动者眼眶湿润,16年的委屈与期盼,在这一刻化作了对司法公正的由衷认可。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更向社会传递了“诚信履约是底线,法律维权有保障”的强烈信号。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法槌虽小,却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邹岗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公正判决回应群众期待,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位群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