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庆节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人民法庭,机关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13〕62 号)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成巡视督查组,严查干部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探亲访友行为。为确保全院干警过一个清廉安全的节假日,各单位必须在放假前将车辆全部停放在指定位置,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三、在放假之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的有关规定,放假前一天必须关好办公场所门窗,关闭电源,妥善放置好重要物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确保文件印章、卷宗材料和整个院机关的安全,同时要提高干警节日安全意识,确保全院过一个安宁的节日。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