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2010〕14号
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落实孝中法(2010)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开展“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活动,全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搞活学习形式,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干警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以理论武装、知识更新、能力培养、实践锻炼为主线,组织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持续增长的学习力中。同时,不断地把学习力转化为创造力。使干警在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中,自觉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竞争力,努力培养一支博学多才的法院队伍,从而达到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增强团队整体竞争力,推动人民法院全面建设高质量高层次科学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明确目的。首先要明确学习的目的,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因人而异,追求不同,学习目的也不同。在学习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层次开展各有所重的学习。针对性要强,把握每个人的学习渴求,加强指导。重点强化励志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思想修养,力求认识上有新高度,行动上有新动力。
2、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法院和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的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把学习型组织的理念、方法与各自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和作风实际相结合,互相促进,取得实效。
3、注重持续,终身坚持。学习重在持续重在平时。学习是每个人终身的事业,活到老学到老。人的思想、素质、境界、情操的提高是长期学习积累的过程,我们既要注意集中大块时间学习,更要注意平常点滴时间的运用。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
4、统筹兼顾。按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统筹兼顾,整体规划法官、书记员、法警、执行、司法政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法官教法官、视频教学与网络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在干警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干警教育培训。认真总结近年来创新干警教育培训机制的成功经验,吸收借鉴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的成功做法,健全和完善干警教育培训宏观管理、组织参训、资源配置、质量评估、激励约束、经费保障六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整体水平。
二、学习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精心安排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其精神实质掌握其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全体干警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本职岗位,把解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通过学习,增强大局意识,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树立起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的政治方向,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能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定政治信念不动摇。
2、学习业务和职业技能,提高业务素质。要努力学习与审判执行业务紧密相连的财务、金融、计算机、心理学等专门知识。坚持开展提高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双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法律文书评比、调研成果评比等活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体人员钻研本职业务,促进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
3、学习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良知,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官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法官的道德和良知非常重要,如果法官缺乏良知和崇高的道德品质,思想意识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即使业务再精,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体现出公正与效率。法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等,在学习中锤炼社会良知,提高道德品质修养,不断净化和提高精神境界,锤炼司法信仰,锤炼职业纪律和职业形象,向社会展示法官勤政清廉的职业魅力和广博精深的职业技能,通过不断学习,统一社会对司法的认同,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官的信任。
4、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应用技能学习。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渊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要在重点学习和钻研法律业务的同时,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加紧对外语、电脑等一系列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鼓励工作人员有组织地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全体干警要在学习科学知识上走在前面,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辨证思维能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三、学习方法
(一)学习形式
1、院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2、利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3、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4、以业务庭室为单位,每周五集体学习半天,学习法律及业务知识;5、审判业务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司法理论与实务问题专题讨论会,针对审判实务中出现的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问题,运用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推动审判工作开展;6、院审判委员会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审判业务知识,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前沿理论,审判实践中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指定相关审委会委员主讲,与会者参与讨论;7、不定期组织审委会委员旁听开庭,进一步重视对庭审程序及相关审判技巧的学习与应用,加强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指导和考核;8、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成果转化;9、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岗位需要,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自主学习,每人每年至少应通读3本书,撰写3篇读书笔记或读书体会;10、充分发挥法院网络在线学习平台的作用,激励全员学习。
(二)业务培训
1、以法学理论、审判技能、综合素质能力提高为主要内容,每年组织培训法官;组织全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政务人员开展以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2、以审判实践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司法理论与实务问题为专题,采取由学者或资深法官作理论引导、总结,与会者参与讨论的互动方式培训。3、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或上级法院资深法官介绍法学理论、法学思想的最新成果以及裁判方法、司法礼仪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专业前沿、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审判业务相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专业知识。
(三)调查研究
1、院党组以审判工作为基础,围绕服务地方重大建设项目、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研究专题,组织一项重点课题调研,撰写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研究专题,组织一项重点课题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审判业务庭对本部门工作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统一法律适用;对司法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指导司法实践。综合部门着重研究如何更好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分析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各部门每年拿出1-2个调研成果。3、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围绕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每名审判员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一篇的调研文章。4、以庭室为单位,每名法官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题,撰写不少于1篇的调研论文。
(四)开展竞赛
1、读书竞赛活动。围绕必读书目组织读书学习考试,通报考试综合情况,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试成绩纳入单位、个人业绩管理考核。2、开展精品案件竞赛。每年评比出5件精品案件,通报竞赛评比综合情况,对精品案件承办人予以表彰奖励,纳入目标考核。3、开展优秀裁判文书竞赛。每年评比出10份优秀裁判文书,通报竞赛评比综合情况,对优秀裁判文书作者予以表彰奖励,纳入目标考核。4、开展办案(执行)能手,通报竞赛评选综合情况,对办案(执行)能手,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纳入目标考核。5、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每年评比出5名调解能手,通报竞赛评比综合情况,对调解能手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纳入目标考核。6、开展调研能手竞赛。每年评比出5名调研能手,通过竞赛评比综合情况,对调研能手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纳入目标考核。7、开展先进人民法庭竞赛活动。每年全院评比出1个先进人民法庭,通报竞赛评比综合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纳入目标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带头。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是院党组在新形势、新任务、新的发展要求下,深入推进全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庭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切实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制定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带头参加学习活动和培训活动、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带头做到结合实际和学以致用,带头全院形成良好学习风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院领导要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以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急迫需要。领导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对审判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全院上下形成热爱学习的风气。
(二)明确任务。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全院“全力抓审判、全力抓管理、全力抓队伍”的力量和共识,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争优创先”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抓好结合。各单位要把创建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学习陈燕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创建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整体工作上来,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创建活动的成效。
(四)强化组织。为确保活动取得切实成效,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闵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各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全院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及时把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动态报政治处。
二○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队伍建设 学习型法院 实施意见
发:各庭、局、处、室、科、队
送:市中院,县委政法委,本院领导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