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 2016-08-22 15:53 点击量: 4517

孝昌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经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职位为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5名,其中: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4名 (其中办公室写作综合类人员1名,书记员3名),男性不少于2名:从事新闻宣传,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其中2人派往法庭工作)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1名:从事审判工作相关的网络及特定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二)截止报名时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毕业可优先录用;

(四)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优先录用;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录入文字100字以上(正确录入);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八)在孝昌县城区有住所;

(九)没有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不得报考文职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2、报名地点:孝昌县荐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孝昌县建设路3号)。联系人:田经理;联系电话:13035152983。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内容:本人基本信息、学历经历、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本人申报的岗位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由孝昌县荐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交孝昌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1日下午三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孝昌县人民法院三楼审委会会议室。

(3)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内容为:文字速录能力(40%)、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30%)+语言文字组织能力(30%)。文字速录能力考试方式为看打录入:500字左右篇幅短文(按给出的要求进行WORD排版,时间10分钟);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考试方式为按给出的要求制作EXCEL表一份,时间5分钟;语言文字组织能力考试方式为看图写一份简报,字数不少300字。

(4)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笔试(50%)+上机操作(50%)。上机操作内容为办公软件使用、网络基础连接、故障排除等。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6日下午三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孝昌县人民法院三楼视频会议室;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等。

(三)成绩公布。

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拟定于2016年9月9日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cxfy.hbfy.gov.cn/)进行公布。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由孝昌县人民法院组织政审,孝昌县荐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态度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符合录用标准的,从下一名次的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由与孝昌县人民法院有劳务派遣协议的孝昌县荐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孝昌县人民法院报到安排上岗工作,孝昌县人民法院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孝昌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孝昌县荐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重新按要求推荐人选。

3、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1500元/月(含全部费用)。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月(含全部费用),提供工作餐。

六、本公告由孝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2-4778610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