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人民陪审员任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孝昌县司法局会同孝昌县人民法院、孝昌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拟增录任雷霞雲等66名同志为孝昌县人民陪审员人选。
雷霞雲(女)、陈彩玲(女)、王虹(女)、聂小华(女)、季方园(女)、陈双凤(女)、李俊文(女)、李艳珍(女)、刘婷婷(女)、周盼(女)、左艳丽(女)、刘珍(女)、陈菊芳(女)、邓珧远(女)、李秀林(女)、王继述、焦葆国、付春国、唐坤东、胡响之、聂福林、张志江、陈力、戴建伟、胡瑞、黄志云、周伦进、管大平、杨七安、刘凯能、唐建新、王宏伟、孙东清、邹祖民、徐银四、陈俊平、丁双峰、李浩然、项文芳、彭利华、李传学、徐亮田、朱建勤、万新伟、肖宗勇、祝菊初、王黎明、周文波、袁志刚、汤辉、叶田鹤、马艳元、祝锐、李垒垒、祝涛、罗奎、吴胜平、刘丹勇、陈文涛、胡卫明、丁志杰、李光彪、付新州、王文理、裴海舟、张灼明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孝昌县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1月21日起到11月28日止。
4、联系单位:县司法局基层股,地址:孝昌县汇通大道孝昌县司法局,邮编: 432900, 联系电话: 0712-2947015
孝昌县司法局 孝昌县人民法院 孝昌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