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昌法院进一步加强审执联动,创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新模式,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前提下,由被告自愿申请将财产保全冻结的银行存款直接划扣到原告账户,快速兑现涉企权益,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2021年被告孝昌某公司在原告武汉某公司定做木屋,原告按要求完成了定做并经被告验收合格,但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六万余元迟迟未付。2023年11月原告诉至武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2024年1月武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至孝昌法院审理。
达成调解,但企业无力履行
孝昌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同意被告支付剩余款项60000元,但被告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将法院冻结的该公司账户余额用以支付原告的款项。
调解已然达成一致,但如何履行是个问题。因该案为移送管辖案件,案件保全措施已由武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原告担心直接申请解除保全可能会出现拿不到该笔款项的风险。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顺利拿到调解款项,承办法官与武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孝昌法院执行局多方沟通协调,并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法官急中生智,决定创新举措
承办法官决定创新保全措施,用“保全扣划”代替“保全解冻”。先由被告提出申请,直接在保全冻结款中扣划60000元到人民法院账户代管,再由原告向人民法院申领。
因案件涉及跨法院保全、解封,为确保实际执行中避免出现时间差,执行局快速行动,先以本院名义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再向委托东西湖区法院人民法院配合解封首次冻结,再由孝昌法院出具裁定直接划扣至人民法院账户。
送上锦旗表谢意
事后,当事人送上锦旗以表对人民法院便民、助企、灵活、高效办案方式的肯定与感谢。
孝昌法院通过加强审执联动,根据个案情况,采用从保全中直接划扣措施,有力压缩涉企纠纷办案用时,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涉企纠纷债权人在最短的期限内以安全的方式实现债权,坚定企业生存发展信心,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