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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机协议藏陷阱!男子逾期未付租金,法院判按官网价折价补偿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25-09-26 14:46 点击量: 289

看似优惠的“租满即送”手机租赁服务,实则暗藏高额获利陷阱。近日,孝昌法院审结一起线上租机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涉案租机协议因涉嫌规避金融监管、实质从事非法融资租赁业务而无效,判决承租人叶某按手机官方指导价折价补偿出租方,驳回出租方A公司的高额租金索赔请求。

 

事件回顾:“租满即送”用户逾期违约,商家依协议索赔

2025年326日,叶某通过某线上租机平台与A公司达成交易,签订《租赁服务协议》租赁一部256G白色钛金属版iPhone 16 Pro Max。协议显示,租期12期,“租满即送”手机所有权,每期租金1181元,签约总价14172元,另需支付2362元履约保证金。协议特别约定,逾期付租超15日将自动“由租转售”,买断款按“签约总价扣除已付租金及保证金”计算。当日,叶某享受首期租金优惠后仅支付1元,另缴保证金2362元,三天后收到手机。次月叶某支付第二期租金1181元后,便停止继续付款。A公司催缴无果后诉至法院,依据协议主张叶某支付剩余“租金”10628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协议无效,按官网价折价补偿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交易存在多重法律瑕疵。承办法官指出,协议约定“租满即送”转移所有权,不符合租赁合同“所有权不转移”的核心特征;而12期租金与保证金合计14712元,远超手机8999元的市场零售价,亦不构成合法分期买卖合同。综合判定双方实际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

关键在于,A公司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法院认为,该行为“违反准入规定,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以高额获利扰乱市场秩序”,故《租赁服务协议》属无效合同。

对于责任承担,法院指出,叶某既未履约付款也未及时返还手机,需承担手机贬值责任,但补偿标准应参照合同签订时的官方定价8999元。扣除其已支付的2362元保证金及1182元租金后,最终判决叶某向A公司折价补偿5455元,驳回A公司其他诉求。

 

案件警示:警惕“租机贷”陷阱

此案并非个例。据近期多地法院披露案例显示,类似“租机转售”模式常被不法经营者用于变相高息放贷。以上海某“租机贷”案件为例,涉案平台年化利率最高达1155%,经营者已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法官提醒,正规租赁与非法放贷的核心区别在于成本合理性,若租金总和远超商品价值,极可能涉嫌“租机贷”陷阱。消费者应拒绝“租满即送”“无抵押租机变现”等诱惑,贷款需选择持牌金融机构;遭遇纠纷时,应保留协议、付款记录等凭证及时维权。目前支付宝等平台已明确规范租机业务,要求年租金与买断价总和不得超过官网价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