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工作 推进法治建设
(肖中兴)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它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指明了奋进方向、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
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好案件,确保公平正义在每个具体案件中得到维护
法院作为推进法治孝昌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当好排头兵,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至少要在五个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做推进法治的表率。当前,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既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广阔空间,也对人民法院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党内生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孝昌作出新贡献。
做公正司法的表率。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遵法的模范;带头加强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做学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规、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
做规范管理的表率。规范“三大管理”,即规范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车辆管理使用、财务审批公开、干部任用等方面的制度,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同时,不断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真正用制度说话、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来约束每一名干警。
做司法为民的表率。确保“三个到位”。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认识提高到位,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准确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办理到位,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犯罪,切实强化民生利益保障;把服务群众的平台搭建到位,完善立案信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等便民利民措施。
做服务大局的表率。加大“四个方面”工作力度。制定、落实《县法院服务开发区经济发展八大举措》,加大法院服务保障“一企业一法官”工作力度;依法惩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活动,加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为“六个孝昌”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更好地发挥司法办案的规则导向作用,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形成和运用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围绕行政案件审理和行政争议协调,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明”审判模式,严把“立案审查、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法律文书”五道关口,规范行政审判工作。协调化解争议,审查并执行非诉行政案件,主动走访行政机关,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应诉指导,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职能。通过组织法官进企业、到学校及行政部门授课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促进企业、学校、行政部门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对各类案件审理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为行政决策执行、企业风险防范、相关民事主体提供法律参考,有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隐性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阵地的宣传作用,选择一批对法治意识有强化作用、对群众依法办事有引导作用、对群众生活生产防范法律风险有指导作用的典型生动案例,通过以案讲法、以案释法,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引导群众社会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
以深化司法公开为突破口,提高法院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不仅要公开案件审理,还要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完善旁听庭审制度,努力满足群众旁听需求;对社会关注案件,要通过庭审直播或微信微博直播,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情况,实时传递法治正能量,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扩大司法民主。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机制,落实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增加选任人数,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目标,同时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防止陪而不审,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有职有权参与审判活动。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效果,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子政务机房、审判绩效管理系统、远程签章系统,开通法院内外网、微信微博,建成科技法庭5个、数字审委会1个、视频会议室1个,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庭审过程,在线监督庭审活动,在推进法院数字法庭和办公自动化建设上加力度,促进审判办公向“高速数字”模式转变。
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在“法治思维”成为党的执政理念、“法治方式”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法下,必将承担更加重要的责任,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今后法院更应当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系统养成“法治思维”,正确运用“法治方式”,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作为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主要方法与内在要求,不断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法治孝昌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