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罗明正 李雪飞 发布时间: 2012-11-05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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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网讯(作者:罗明正 李雪飞 编审:程勇)“法官来给我们调解邻里纠纷,当场就能领到调解文书,方便省心多了!”9月14日,领到调解文书的孝昌县小悟乡刘某告诉笔者。
孝昌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和案情需要,灵活配置司法资源,在交通不便偏远农村地区设置巡回法庭,在每个乡镇设立了固定的巡回办案点,机动选取案件开庭到当事人家中、到工厂学校、到田间地头。“立、审、调、执”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判中,法官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方言释法明理,积极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将案件事实还原,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无理的当事人输得明白,认法服判,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法官还利用巡回办案之机,以案说法,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让农民能实现法律“脱盲”。
今年以来,该院已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巡回法庭10次,通过巡回办案审结案件52起。
编辑: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