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昌县法院受理一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月7日上午,民二庭工作人员同原告方一道前往被告孝昌县小悟乡界岭村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文书,当我们一行驱车被告居住地山脚下时,发现山路被不久前的一场暴雨冲坏,车辆无法上山,遂用电话联系被告让其下山领取应诉文书,被告拒绝下山。
沿着蜿蜒崎岖的山路艰难前行一个多小时后才到达山顶,遥望满眼的群山,仍没有看到原告方收贷人员所说的被告居住的2间红瓦房。此时,进亦辛苦,退亦遗憾。冒着35℃高温,顶着炎炎烈日,继续前行40多分钟后,远远看到被告居住的红瓦房,心想终于快到了。没想到又走了30多分钟后仅到红瓦房的山脚下,听原告说还需行走2里山路才能到达被告住处。此刻,真真切切感受到古人所说:“望山跑死马”。好不容易到达被告住处,被告家人却告诉我们被告与10多名工人在另一山头采摘山药。
踏上返程的山路,在山中一片低洼山石间与被告相遇。言语间,被告对法官能够上山送达的行为感动不已。针得被告同意,就坐在山间的山头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被告承诺待采摘的药材出售后就将所欠贷款还清。
一起数年欠款案件在当事人有感于法官的艰辛前景下没有等到开庭时间就以调解方式结案。(民二庭柳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