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孝昌法院以“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模式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孝昌县食药监局10余名干部到场旁听。该案也是孝感市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3月,被告张某某从河南禹州中药材专业市场采购未经检测的半成品中药饮片,利用广东省茂名市一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出货标签、包装袋,自行打印质检报告,配送给孝昌县某医院,其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该违法行为还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深刻反省、知罪悔罪,希望从轻处罚。
该案孝昌县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