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一90后会计挪用公款被判刑
近日,孝昌法院审理一贪污、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吴某某(1994年生)因长期痴迷于网络赌博,利用其任孝昌县某乡镇财政所预算会计兼出纳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8553518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22日,被告人吴某某利用其保管的职务公章,采取从财政所预算账户和镇非税办账户转款到11名网络赌博庄家账户,或先转款到其个人账户再转款至庄家账户,或先转款至其朋友王某某等7人账户再转其个人账户,其个人再转至庄家账户的手段,共转款61笔资金,其中涉嫌挪用公款犯罪48笔7914218元,涉嫌贪污犯罪13笔639300元,涉案金额总计8553518元,均用于赌博且已全部输光。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791.4218万元个人使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采取虚报冒领、重复报帐手段骗取国有资金63.93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吴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属于坦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因沉迷赌博而家破人亡的事例数不胜数,我们能做的就是遏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不可有侥幸心理企图能在赌桌上翻盘,因为最终结果只会像雪球一样赌债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