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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

时间: 2013-05-23 09:09 点击量: 981

   

孝昌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

5月20日,孝昌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赌博案。被告人吴文清(男,1989年2月出生)因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经查明: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1日,被告人吴文清先后三次召集韩聪、吴福军、吴耀东、周必德、郑凯等人在孝感锦怡大酒店及乾坤大酒店以“炸金花”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告人吴文清抽头营利20000余元。

又查明,被告人吴文清2007年2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2年12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3年1月10日孝昌县公安局将被告人吴文清从孝感市第一看守所转至孝昌县看守所羁押。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文清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招引人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主动全部退赃,法院最终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