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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法院依靠基层组织 促进执行工作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8-08-21 17:28 点击量: 574

    “许法官,这是被执行人刘某某的父亲,今天来替刘某某交清案款。”在潘冲村支部书记曾俊松的带领下,刘某某的父亲代替其结清全部案款37000元。

今年5月,刘某某因与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刘某某长期在外承包工程,也没有联系方式,为保证案件及时执行,承办执行员决定将执行相关文书送达到刘某某所在村潘冲村委会,由村干部代为送达。执行人员在潘冲村委会向村支部书记曾俊松说明原因并详细了解了刘某某的相关情况,曾书记对执行人员进行了热情接待,表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后经与曾书记联系,曾书记回复已与刘某某通过话,向他说明了案件情况,告知了法律责任,敦促他积极履行。刘某某表示因暂时资金周转紧张,近期一定会尽快履行。8月18日,曾书记给执行人员打来电话,说刘某某已经将案款汇回,今天来法院履行,如是发生上述情景。

近年来,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重大战役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孝昌法院密切联系有关单位及社区、村委,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给予理解与支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各社区、村委指定了一批联络员,将网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贴近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各社区、村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协助法院进行文书送达、调查被执行人下落、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等情况,向法院出具客观真实的证明;法院与各社区、村委联合进行法制宣传,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在各城镇、村委、社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增加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