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威来源于严格依据法律规范的设定、规范有序的行为模式和普通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更加注重化解“告状难”,更加注重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更加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更加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接受监督。日前,在孝昌县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座谈会上,孝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表示,县法院将推行四项举措,致力打造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锻造行政公信和行政权威。
一是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全面加强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审理、执行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增进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促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流转等进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各种“土政策”,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按照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将管辖制度改革作为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的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改革,探索、总结和完善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和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突出问题。在狠抓办案质量效率的基础上,推动落实诉讼终结和“诉访分离”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三是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敢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真正做到执法如山,确保每一起行政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面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为行政审判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进一步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力量,逐步改变目前人少案多的状况,将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的法官放在行政审判岗位,同时不断注入新生力量,保持行政审判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强行政审判人员的审案实践能力,提高行政审判办案质量,尤其是要提高行政审判人员发现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能力。关心爱护行政审判法官,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困难,激励广大行政审判法官勤奋敬业、拼搏奉献。
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行政审判作为促进法院改革发展、推进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抓手,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解决行政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依法审理案件搞好事后监督外,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利用走访、座谈、协调等时机向行政机关介绍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的办案思路和审查重点,就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所遇到的一些疑难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统一认识,并就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如何完善取证、裁判文书制作等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地引导行政机关准确执法,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