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制度和责任,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根据孝中法【2014】39号通知精神,孝昌法院于5月22日上午,办公室主任汪新元、法警大队队长严月清、办公室人员闵杰、许杰会同公安局相关人员对法院存放在公安局的枪支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检查。一是逐一清查配备的枪支、数量、型号及使用年限等情况。二是对枪支进行了保养。从检查的情况看,法院枪支弹药管理工作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制度健全,枪支性能良好,达到枪支管理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在接到通知后,孝昌法院迅速成立了枪弹管理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法警队负责人组成。对法院的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从人员、制度和枪库、枪弹进行了认真分析全面检查。
二、设施完备,措施到位。从检查情况看,该院能严格执行最高法制定的《人民法院枪支管理规定》,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与县公安局签订了《委托保管枪支协议书》。存放本院枪库的弹药落实“枪弹分离”措施,指定弹药管理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门窗坚固,安装铁防护窗网,安装防盗门,“三铁一器”齐全,运行良好。同时,本院在枪库及走廊加装了防盗报警器和监控录像系统,有力的保证了库房的安全。
三、制度健全,帐物相符。经过检查,孝昌法院建立了完善的《武器装备管理制度》,台帐设置齐全,记载清楚,枪弹库存数量和帐物相符,相关证件完善。能够坚持枪支维护保养制度,未发现枪支锈蚀和损坏情况,枪支性能良好。枪弹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使用关,严格按照公务用枪规定履行枪支领用审批程序。
四、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通过检查,该院的枪支管理工作,整体上是好的。针对最高法通知要求,下一步的枪弹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充分认识枪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枪支管理当作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枪支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对涉枪管理人员和已办理持枪证的人员学习枪支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把安全防范放在首位。三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枪支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重大涉枪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