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上午,孝昌县老年大学开学了。该校坐落于孝昌县花姚线八一学校西150米处。开班仪式上,在场的学校指导老师等嘉宾们脸上洋溢着兴奋欣慰的微笑,可他们却不知道这所老年大学的教学楼的如期竣工的背后凝聚着孝昌县人民法院法官辛勤的汗水。
故事还要从一年前讲起。2017年6月7日,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洪波来到孝昌法院立案大厅递交诉状,起诉孝昌县委老干部工作局,要求给付工程款3980000元。由于老干部工作局是县委工作部门,为慎重起见,法官接收诉状后,并没有马上立案,而是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与县委相关领导沟通后,才知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在2014年6月30日,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中共孝昌县委老干部工作局的孝昌县老干部活动阵地(孝昌县老年大学)工程,并于7月30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孰料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该工程项目管理人管理疏漏,再加之合同中有关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约定不明,导致工程只完成了部分,在没有进行工程审计后,建设方便退场了,剩下部分工程款亦没有给付。由于老年大学是政府民心工程,工程款的给付必须依照招投标的文件内容、工程完成情况,经孝昌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才能给付。但是由于施工过程复杂,工程施工人频繁变动,导致工程迟迟没的审计。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工程不能完工,民工工资也不能得到及时给付,多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双方僵持不下,于是建设方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想到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已的权益。
孝昌法院院长肖中兴征得原告方同意,并向孝昌县委汇报后,决定暂缓立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2017年8月,孝昌法院立案庭在院长的指导下,成立了调解专班,制订了调解方案:一、尊重事实和法律,加大协调力度,促使工程马上开工,避免国家财产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二、兼顾情怀和事理,力求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化解社会矛盾。为查明事实,合法调解此案,法官们多次走访孝昌县招投标局和审计局,了解招投标流程和审计规则。但是由于工程历经时间长,人员流动大,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和单价的意见分歧很大,导致多次调解都没能成功。案件搁置到2018年3月份,法院立案庭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法官从强化党委政府的诚信意识、建设方的市场意识角度出发,提出了调解方案。终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孝昌县审计局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老年大学主体工程进行据实结算审计,然后根据审计结果确定给付方案。法官调解结束后,立即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确定孝昌县委老干部工作局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付清余下工程款570000余元。2018年10月16日,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洪波来到孝昌县财政局领取了570000余元的工程款,并缴纳了诉讼费4775元。至此,一场历时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院的倾力调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近几年,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孝昌法院的各类诉讼案件大幅增长,孝昌法院院长肖中兴多次强调,要积极利用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多种方式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建设法治孝昌、诚信政府的主体单位之一,孝昌法院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