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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起纠纷被打伤 并案调解案结事了

时间: 2017-08-08 10:43 点击量: 3477

劳务起纠纷被打伤  并案调解案结事了

 

8月6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周巷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劳务合同纠纷而引发的“案中案”,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两个矛盾,最终两个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2015年7月,原告宋甲、宋乙经人介绍到被告沈甲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工程完成后,沈甲当时未结清宋甲(10000元)、宋乙(14657元)工资,并向二人各出具了一份欠条。2017年元月份,两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向被告沈甲催要所欠工钱时,其预留的电话已经处于停机状态。无奈之下,腊月三十两原告赶往被告沈甲家里未能碰到沈甲及其家人。正月初六,二人再次到沈甲家里,在交涉过程中,双方起了纠纷,原告宋甲被沈甲三弟沈乙打伤至昏迷,与宋甲同行的司机报警并送至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宋甲住院4天共花费医疗费、住宿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医药费等合计7375元,住院期间沈乙家人垫付了2000元后便置之不理。出院后,宋甲到孝昌县丰山镇派出所与沈乙协商未果,孝昌县公安局遂对沈乙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200元。随后,因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工资欠款和赔偿事宜未果,原告宋甲、宋乙遂诉至法院。

2017年6月7日,周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劳务合同纠纷及健康权纠纷两案,经当庭调解未果,遂做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的路上,周巷法庭法官陈新舟并没有放弃调解,又重新捋了捋案件的来龙去脉,分析双方矛盾焦点,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再一次,陈新舟法官继续对方当事人进行着劝解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三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沈甲当场支付原告宋甲、宋乙劳务工资款和赔偿医疗费用等共计25157元,两个案件就此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