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3月25日晚19点,孝昌法院执行局法官周志强率领执行干警奔赴孝感市袁家集,突击控制被执行人袁某某名下挖掘机一台及装载机一台。被执行人袁某某及现场围观村民多次阻扰我院正常执行,周法官在现场向被执行人袁某某释明法理及抗拒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借此机会向现场围观的群众普及强制执行的法律知识。历时三年,本案涉案财产得以妥善处理。

2022年9月原告刘某向我院起诉袁某某偿还借款10000元,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然袁某某没有如约履行和解协议,刘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执行立案后,经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袁某某父亲去世后留有挖掘机一台及装载机一台,均由袁某某继承,我院于2022年10月作出裁定,决定扣押挖掘机及装载机,但袁某某对我院扣押裁定拒不执行,且故意隐匿挖掘机及装载机,致使该财产扣押无法执行,且多年露天存放也致使财产受损。
目前,通过本次突击执行,孝昌法院已实际控制该财产,申请人刘某向我院申请变卖,由买受人高价竞得,所得案款将由我院发还申请人刘某。
下一步,孝昌法院将持续开展高压专项执行行动,不断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孝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周志强表示: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请各自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