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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四川籍聋哑人孝昌行窃被判刑

时间: 2013-05-23 09:10 点击量: 1029

   

两名四川籍聋哑人孝昌行窃被判刑

近日,孝昌法院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两名四川籍聋哑人赵某(女,22岁)、熊某(女,2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查明:2013年1月14日11时许,被告人赵某、熊某窜至孝昌县城区搭乘一路公交车,当车行至孝昌县电信局附近时,两被告人将受害人陈某的深蓝色钱包盗走,钱包内装有现金4188元、港币1000元及储蓄卡等。当车继续前行至西洪花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时,两被告人又将受害人黄某的红色钱包盗走,钱包内装有1800元现金及身份证、存折、医疗卡等。受害人黄某下车后发现钱包被盗,马上返回一路公交车查找,在乘客王某的帮助下,在孝昌烟草专卖店附近一小车后面将两被告人抓获,经两被告人指认,在小车下面将受害人黄某的红色钱包追回。当公安干警将两被告人带回刑警大队途中,两被告人将所盗受害人陈某的深蓝色钱包藏匿于所乘坐的警车坐位下面,该钱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又查明:2013年1月14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为80.87,两被告人所盗窃100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为809元,两被告人盗窃价值共计679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两被告人系聋哑人,且当庭认罪,法院最终对其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