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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四男子非法开采河砂造成河砂资源破坏价值达两百多万

时间: 2013-02-27 09:03 点击量: 1170

   

孝昌法院近日对一起非法采矿案进行了审理并予以审判,四被告人被判处四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010000元不等。

据悉:20103月,被告人徐生文、徐银刚、徐仁保在孝昌县白沙镇东河村白沙大桥南段无证开采河砂,同年8月,被告人徐庆华加入后四人合伙共同开采河砂,期间经孝昌县国土资源局制止无效。至20126月,四被告人非法开采造成建筑用河砂资源破坏价值为2139200元。

另查明,被告人徐生文、徐仁保、徐庆华于2012730日、82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