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在依法对你的住所进行搜查,这是我们的搜查令,请你配合。”2020年7月10日,应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协作请求,孝昌县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5名和警车1辆,来到孝昌县某小区,配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住户依法进行强制搜查。
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介绍,该买卖合同案件涉案标的额达4000多万元,目前还有绝大多数未能执行到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该住户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因该案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造成执行工作陷入困境,故请求孝昌法院予以协助和支援。从上午10点开始,执行干警对从现场搜查出的账簿进行了清点登记,调取了执行工作所需的相关证据,下一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搜查中获取的证据,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推进案件的执行。为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公开公正,搜查、询问全程使用执法单兵录像。至下午二点,当天的强制搜查工作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终于顺利完成。
现场搜查作为传统查控措施中最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对于法院及时准确掌握执行线索,震慑被执行人具有积极作用。孝昌法院近年来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多次配合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共同打好执行攻坚战,捍卫司法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