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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子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被判刑

来源: 孝昌法院 时间: 2015-03-12 14:41 点击量: 608

     

   3月11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对90后女子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当庭宣判,当庭执行逮捕,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郭某某1990年11月出生于贵州省安顺市,现住孝昌县季店乡,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用卡代办信息,先后骗取卢某某、张某某、姬某某向其转帐汇款2600元、2000元、1000元,共计非法获利5600元。经审理查明:郭某某于2014年10月20日左右,在互联网上发布代办信用卡的广告信息来骗取他人钱财,通过网页管理后台,看见卢某某、张某某、姬某某留的信息和电话号码,然后用手机号码为18601202874和对方联系,先让对方打几百元的材料费,材料费收到后,又继续让对方打办卡费用以及激活卡的费用。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信息的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悉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