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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 2012-09-06 10:29 点击量: 4689

   

孝昌法[2012]15号

孝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机关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廉政风险的防范能力,根据县纪委、县政法委、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专项督查活动,推进司法领域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为推进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专项督查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提升制度执行力、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我院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层面,突出监督效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调研,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建设。
   二、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行循环运行、动态管理,以年度为一个循环周期,周期内工作分为六个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5日至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立了专班,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涛明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刘丽花为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全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建档工作。
   2、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专题学习动员会、培训会等形式以及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
   (二)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8月1日至15日)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岗位、庭室、单位三个层面,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由纪检组监察室审核后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分别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1)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遵守《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廉政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相互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评等多种方式,查准找全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2)庭室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和审判、执行及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重要环节,由分管领导组织庭室对照职能定位等情况,分别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及表现形式。
   (3)单位风险。由院党组结合法院工作特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具体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细化落实。
   (4)确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将风险点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较高)、二级(一般)、三级(较低)三个等级,由纪检组监察室审核。
   (三)第三阶段:制定防范措施(8月16日至31日)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各部门审核后报纪检组监察室,并在本部门范围内予以公开。
   2、针对庭室风险,由庭室全体干警围绕人、财、物管理、审判执行及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由纪检组监察室统一审核后报院党组,并以表格或流程图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开。
   3、针对单位风险,由院党组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报县纪委审核,以表格或流程图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将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登记汇总、建立台帐,经院党组审核后,将其存入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集中管理。
   (四)第四阶段:加强监督管理(9月1日至9月15日)
   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层面和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分别是单位、庭室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层面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负总责,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防控。
   1、分层管理。岗位风险由庭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庭室风险在庭室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单位风险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2、分级防控。对风险系数较高的一级廉政风险点,实行重点管理,实时掌控;对风险系数一般的二级廉政风险点,实行强化管理,定期调度、检查;对风险系数较低的三级廉政风险点,实行常规管理。
   3、要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电子监察防控系统。依托县纪委网上办公流程和电子监察平台,发挥法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实现对廉政风险动态实时防控。
   (五)第五阶段:考核防范效果和完善防控机制(9月16日至9月31日)
   按照定期自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阶段性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1、单位(庭室)自查。采取座谈、现场工作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同时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每阶段进行一次自查小结,每循环周期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报纪检组监察室,由纪检组监察室统一汇总后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上级检查。在部门自查基础上,纪检组监察室将结合全院巡查工作和廉政谈话等时机,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终,做好迎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建立考核评估档案库。法院每半年将对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并按照单位、庭室和个人分别建档。纪检组监察室将各部门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估等工作统一建档。
   4、实施奖惩。年终,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上报予以表彰,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5、法院要根据考核结果以及三项重点工作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完善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经验。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六)总结检查阶段(10月份)。各庭、科、室、队要对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检查,写出专题报告。10月,我-院将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案件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违法违纪问题是否查处;重要案件是否评查落实;重要线索问题是否调查处理;重要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要求各庭室将专题报告和查办案件情况于今年10月20日报送本院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和保护爱护干警的重要手段。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预防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各部门要结合风险点的查找,完善和丰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严格遵守法院前期制定的各项廉政制度,突出“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和可操作性。落实好廉政谈话、警示提醒、告诫劝勉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要在强化党内外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电子举报邮箱、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和干警违法乱纪举报箱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起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推进,注重创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本《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同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也是一个新课题、一个难题,要从预防风险上下功夫,从长效机制上做文章,积极开拓创新,认真进行总结,积极培养典型,总结宣传经验。

                                 二O一二年八月七日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印发    共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