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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之诉 孝昌法院首次运用行为保全

来源: 孝昌法院 时间: 2014-10-30 10:13 点击量: 518

   

   近日,孝昌法院首次运用行为保全审理一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

   2004年2月,原告邹某在被告中国电信孝昌分公司办理了“0712-2999999”号码的开户业务,后一直正常使用此号码,未曾出现过欠费记录,却无故被“欠费拆机”,邹某认为被告的拆机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的电信服务合同,并赔偿损失1元。

孝昌法院受理后认为,邹某的申请符合法律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定,遂裁定原告公司在案诉讼终结前禁止作出不利于邹某正常使用“0712-2999999”电信号码的行为。考虑到邹某想要继续使用该号码的真实意思,综合多方面因素,着重于做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