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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人民法院温情执行助力精准扶贫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8-12-28 09:12 点击量: 421


 “谢谢,真的感谢你们把我老伴的赔偿款送来了,现在我老伴的后期治疗费有着落了!” 12月26日,当孝昌县花西乡冯庙村贫困户冯某从孝昌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5万元赔偿款时激动地说。

原来,张某与杨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孝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赔偿张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孝昌法院了解到张某系扶贫对象,受伤后行动不便,主动到张某家了解情况,在制定执行方案后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之后杨某便隐匿行踪,规避执行。

该院法官了解到杨某平时收入来源主要靠种地,农忙时靠驾驶旋耕机帮周边农户耕田挣点收入。案发后,杨某就卖掉了旋耕机在外地打工,其名下也并无可执行的财产,目前没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考虑到申请人张某是村里扶贫的对象,家里生活条件本就捉襟见肘,再加上意外受伤却得不到赔偿款,生活压力很大,执行法官多次到杨某家找到他的子女做思想工作,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批履行的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杨某家人已经按协议给付了张某部分赔偿款,该1.5万元系赔付的最后一批赔偿款,至此杨某已全部履行赔偿义务。

孝昌县县人民法院秉持服务大局意识,把握精准要义,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上主动作为,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精准结合、深度契合,着力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对申请人是贫困户的涉贫案件做到优先采取执行措施、优先兑付执行款项,加大对申请人是贫困户的涉贫案件的办理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涉贫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贫困群众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影响生产生活或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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