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是发展之基。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平稳运营、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和社会大局安定,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近期,孝昌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建军、孝昌县人社局副局长潘杰前往孝昌法院,会同孝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龙,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新元,一齐构建完善“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案件协调工作机制,为劳动争议化解开辟了高效便捷的新路径。
“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协调工作机制,是孝昌县破解劳动争议化解难题的创新实践。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增幅巨大。针对这一现状,孝昌法院旨在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打破部门职能壁垒,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和诉讼环节有机衔接,形成闭环管理的争议解决链条。
在具体运行中,三方立足职能定位协同发力,县法院发挥司法专业优势,人社部门依托劳动仲裁职能,工会凭借贴近职工的组织优势,通过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等方式,共同参与劳动争议的全流程化解。这种“1+1+1>3”的协同模式,不仅优化了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更实现了从各自为战到协同共治的转变,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机制以“便民利民、快速高效”为核心导向,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提升争议化解质效,切实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维权成本。
在流程优化上,三方建立“联合调解+裁审衔接”双通道模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通过联合调解平台快速化解,由法官、仲裁员、工会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力促矛盾在诉前平息;对调解不成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法院全程提供法律指导,确保仲裁裁决合法合规;对仲裁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裁审标准统一机制减少程序空转,实现“仲裁有指导、诉讼有衔接、执行有保障”。
在源头治理上,三方同步推进信息共享与预防预警,建立劳动争议案件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动态更新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确保各部门精准掌握争议动态;联合开展用工风险排查、法律政策大宣讲、典型案例解读等活动,深入企业指导规范用工,向职工普及维权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源头”。
这一创新机制的落地见效,不仅为劳动争议化解提供了“孝昌方案”,更带来了多重社会价值。对职工而言,维权渠道更畅通、程序更便捷,合法权益得到更坚实的保障;对企业而言,争议解决成本降低,用工环境更规范,为长远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对社会而言,劳资矛盾化解效率提升,有效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力。
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孝昌县“法院+人社+工会”联动机制,正以多元协同的智慧和务实高效的举措,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