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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年途中错车起冲突 砸车泄愤被判刑

来源: 孝昌法院 时间: 2016-01-20 10:55 点击量: 1289

大年初五去亲戚家拜年途中,俩车主因错车而起了冲突,孝昌二男子为了泄愤选择砸车,结果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孝昌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201522317时许,吴某某开一辆QQ车去亲戚家拜年,在亲戚家村口与该村陈某某开的一辆本田小车(系其姐夫饶某的车)错车时发生口角,陈某某用脚踢吴某某的车并用手将吴某某的脖子抓住顶在墙上,后吴某某打电话叫来了他三个儿子过来。随后,吴某某的二儿子吴某、三儿子吴某用钢管和千斤顶将陈某某开的小车的尾灯、玻璃、反光镜及车身等处砸坏,砸车后二人逃走。经鉴定,被砸车辆损坏价值共计人民币17164元。49,被告人吴某、吴某通过其家属赔偿被害人饶某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15819,被告人吴某、吴某到孝昌县公安局花西派出所投案自首。

孝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吴某因纠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二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后通过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综上,以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故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