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万万没有想到,10月8日国庆节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你们就打电话通知来领取执行标的款,法院工作人员的服务太贴心、太周到,我们企业就是等着钱用”。一位来自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李某向法院财务室工作人员的一丝絮语。
2015年9月,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与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发生供货关系,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公司销售设备的电路板等配件,合同约定是货到付款,货到目的地后,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未能付款。经双方协商,该公司欠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后经双方一直协商,但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始终未能如愿按期付款。2017年10月,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将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起诉至本院,判决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应支付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2万元,美金9万元;后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至孝感市中院,后维持原判。
1995年2月,孝昌县县委、县政府为招商引资,赴深、广将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落户于孝昌,该公司经营的十几年时间内,由于讲诚信、重合同等口碑得到同行企业经销商的好评,该企业也为当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该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模式出现了一些问题,债权一直未收回,而债务也不能清偿,不能正常进行运转,公司周转资金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该公司于2017年5月向孝昌县委、县政府申请,要求对其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得到了县政府、县法院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后成立了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仅仅半年的时间,孝昌法院就对该公司的所有的债权和债务进行了系统的清理,和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对债务进行分期分批处理,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一切生产都在有序进行,使濒临倒闭的企业又焕发出新的活力。
破产重整企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我院肖中兴院长及院党组高度的重视,几次到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研,选派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的民三团队鲁学安及执行团队徐勇赴广州执行。遂于2018年9月28日将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人民币12万元、美金9万元执行到位。由于我院未能开设美元账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9万美元按当日汇价折换成人民币汇至法院户名上。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与飞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从审理到执行仅仅130天的时间,案件就案结事了,并于10月8日国庆节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北昊天科技有限公司领取了标的款,受到了企业业主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