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昌法院城关法庭城关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花园镇白莲村二组村民武春某和武长某系隔壁邻居。2016年冬,武长某修房顶,将碎瓦片堆在家门前,阻断了武春某家北去的通道。为此两家人多次争吵,心里积累了不少矛盾。
2017年9月28日18时许,武春某、武长某又为通道之事先是口出粗言,继而拳脚相向。打斗间,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武春某伤势较重,被打倒在地。
其伤情为脑震荡、腹部损伤、多处外伤。武春某住院治疗12天,支付医疗费4000余元。武长某讲其颈部也有皮外伤,但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武春某住院期间及其后,经其要求,派出所、村委会无数次向武长某做工作,促其予以赔偿。武长某以其无儿无女、已被列为贫困户为由,坚称自己赔不起,也不愿意赔。
武春某只好来到法庭,连同医疗费等各种费用要求对方赔偿9000余元。
送达时,武长某一看数字先是一懵,接着就火了,他老婆也在一旁参合,说要判就判、要关就关,再关她也一起去,就把他们两老关在一起。开庭时,武长某未到庭。原告表示,如果对方愿意调解,自己同意让一大步。
4月17日上午,法庭与白莲村支书联系,一起到被告家做工作。当天下午,办案人员及村支书来到被告家,讲明动手打人致伤后僵持不和解之害、双方互相妥协达成和解之利、达不成调解后不得不判决之弊。村支书还特别强调,如果达不成协议,对被告这样因违法被拘留过的人员,以后落实帮扶政策要严加审查,已经落实的政策有可能要取消。村支书还讲,国家和集体只帮扶遵纪守法的村民,对违法乱纪的人员是不会帮扶的。
面对事实、法律和情理,被告从嘴硬到心虚又到态度软化,当其得知原告同意作出重大让步时,他终于点了头,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