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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力对接,做农民工兄弟贴心人

时间: 2012-11-07 10:17 点击量: 1253

   

2012年10月30日下午,长期在外的被告刘某给湖北省孝昌县王店人民法庭庭长田毅刚打来电话,羞愧地说:“我今天主动把杜某的工资款付了,没想到因为这小一笔款,你们就找到村里去了,村里刘书记又是批评又是教育,害得我成了一个不守信用的人,真是急死人。”过了一会儿,刘某就把7600元案款打到了法院标的款帐户。

2012年10月30日上午,星期二,孝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家住随州市的杜某一脸无奈地向负责接待田庭长诉说他讨要务工工资的经历:“去年下半年,我和同乡夏某、张某三人经人介绍到被告刘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武汉)做工一月有余,经结算被告共欠我们工资是7600元,当时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年底付清。约定到期后,就再也找不到被告人影,打电话催款得到的回复是一拖再拖。我们商议到被告家里去一趟。我们昨天来到孝昌到被告所在的小悟乡,路花了一百多块钱,打听到被告家那里不通车,要去只能租车跑一趟200元只到山脚下,再说还不确定被告是否在家。我们只好返回县城,吃饭、住店又花了一百多。这钱一分没要到,却了几百块还没眉目。实在没办法,只有请法院帮忙了。”

田庭长听完后,对杜某等人的遭遇深表同情,告知杜某起诉应当提交的必要材料和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看到杜某三人仍是犹豫不决,田庭长说:“你们先别担心,我们先联系一下被告所在地的基础组织,探摸一下情况再说。”

田庭长联系上小悟乡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王行勇,把案件的基本情况向他进行了说明。王所长随后与被告所在村村支部书记、司法联络员刘柏成进行了沟通,告诉刘书记案件情况。不一会,刘书记反馈信息说,他已与被告刘某通了电话,刘某答应会与田庭长主动联系的。田庭长立即拨通刘某电话,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刘某尽快到法院应诉,躲避是不是办法,唯一出路是尽快将工资款付清。于是就出现了前文所述的一幕。

杜某手捧工资款,黝黑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动情地说:“这笔血汗钱我们要了近一年,没想到人民法院几个电话就迅速地帮我们解决了,感谢人民法官!”

近年来,孝昌县人民法院以人为本,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深入乡镇、农村、社区,聘请了800多名基层领导、综治专干、群众作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纠纷调解员、司法联络员、法制宣传员、执法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当地声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协助法院化解了一批涉及农村纠纷的执行案件。五年来,“五员”共协助法院调解、执行1400余次,配合法院缓解对抗性、群体性矛盾纠纷136次,协助执结案件98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