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成立法官“智囊团”试行法官联席会议制度
7月31日,孝昌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员额法官联席会议,院领导、专委、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同时下发了制定出台的《孝昌县人民法院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这是该院深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大尝试。该院推行的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与审判委员会不同,法官联席会议的角色只是法官的“智囊团”,最终案件决定权仍在独任法官或合议庭。这是该院充分发挥法官群策群力,就新时期审判工作可能面临的司法问题进行研究。法官联席会议是法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智囊团”,为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贡献“金点子”。
集思广益“会诊把脉”疑难案件。《孝昌县人民法院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其中详细规定了法官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确定了法官联席会会长、副会长及成员的职责,明确了联席会议研讨案件的范围、联席会议形成意见的效力等内容。法官联席会议将以复杂、疑难、重大以及新类型案件为研究对象,包括主体认定异议案件、久调不判案件、事实不清复杂案件、证据不足或证据证明力不强案件、适用法律有异议的案件等。负责对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具有共性的类案加以归纳总结,向审委会推荐可在本院适用的典型案例;就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提出对策建议等。参会人员根据议题,查找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准备发言材料;会上,参会人员积极发言,通过引证法律条文、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围绕议题展开热烈讨论,最终就讨论的议题形成倾向性意见;会后,会议承办人及时总结,形成《法官联席会议纪要》,将每次议题讨论中的倾向性意见总结,形成统一裁判标准,为日后的审判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提供专业平台统一裁判尺度。为提高审判质量提供专业性指导平台,打破单兵突进旧规,防止形成闭环,对出现的类案进行分类、梳理、总结,形成具有指导作用的统一裁判意见,实现在类案的处理上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确保公正司法,推动法院司法改革进程再上新台阶。
凸显“智囊”作用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专门研讨由案件承办法官提交的各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或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的案件,有效解决法官在审理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和疑难案件,通过法官联席会议来过滤,即由法官联席会议归纳主要争议点并提出初步意见并形成纪要,提交审委会讨论,同时也促进提高审委会讨论效率,实现了审判员联席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无缝对接,对审委会决策起到了“智囊团”,对合议庭讨论起到了“监督团”作用,有利于法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促进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
架设沟通桥梁提升法官素质。法官联席会议是架设法官学习、讨论和交流审判实务的沟通桥梁,有利于法官间的审判信息交流与分享,成为整合法官和审判团队的新渠道,有利于促进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为法官提供了施展才华和能力的平台。同时,使审判法官能够在繁忙的审判事务中有机会更新、充实各种业务知识,为进一步提升法官素质、培养法官审判能力、有效促进审判权的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法官联席会议分为全体法官联席会和民商事、刑事、行政、立案、执行专业型联席会,由全体入额法官参加,各专业组配备一名书记员负责内勤和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