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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一项目经理行贿一局长一万拘役三个月

来源: 孝昌法院 时间: 2014-11-18 10:59 点击量: 984

   

近日,孝昌法院对行贿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丁犯行贿罪,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是孝昌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因行贿而刑的案件。

        被告人丁某系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8月,被告人丁为继续承接孝昌局办公楼的装修工程,以恭贺该局局长女儿考取大学的名义,送给被告人宁人民币10000,后丁某如愿承接了该工程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现金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悉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