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孝昌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注重案前抓预防,案中抓挽救,案后抓帮扶,全面加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拓展审判职能,注重构建“预防体系”。通过选拔少年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法制讲座、邀请中小学生旁听庭审、与电视台相结合定期开展青少年犯罪案件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正确维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三次法治讲座,收教育学生达1500余人。
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审理方式,注重“教育挽救”。特邀妇联、团委、学校等有关部门中具有丰富少年工作经验的人士2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更有效地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采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将温和情感和人性化的审判方式融入审判当中,缓和庭审气氛,消除未成年犯对庭审的恐惧。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状况,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注意多适用缓刑,最大程度给予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加强回访结对工作,注重“事后帮扶”。加强与监所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考察未成年犯的监护、改造情况,及时与其进行心理沟通、疏导,消除其思想负担和心理障碍。同时,对被判缓刑并仍在考验期的“问题少年”实行结对帮扶,定期走访学校、家长及其本人,全面了解结对对象的基本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促使其重返校园,防止其再度失足。